送和甫至龙安微雨因寄吴氏女子
王安石〔宋代〕
荒烟凉雨助人悲,泪染衣襟不自知。
除却春风沙际绿,一如看汝过江时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野外的烟气冰冷的雨水令人更加悲伤,泪水浸湿了衣领我都浑然不知。
当前情景,除了没有春风吹拂着河岸的绿草外,其余一如我看你过江时。
注释
和甫:王安石弟王安礼。龙安:即龙安津,在江宁城西二十里。
吴氏女子:王安石的长女,吴安持的妻子。古时女子出嫁后,从夫姓,称某氏。
助人悲:人本已伤别,烟雨荒凉更加重这种悲伤。
春风沙际绿:春风吹拂,沙边草青。
一如:一切都像。
汝:吴氏女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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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
高克勤.王安石诗文选注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4:124-125
2、
刘逸生.王安石诗选:香港三联出版社,1983:137-138
创作背景
元丰五年(1082),王安石送弟王安礼赴京任尚书左丞。从熙宁九年(1076)罢相返金陵至是时,王安石已七年未与长女相见,此番送弟,触景生情,更为思念远方的女儿,诗人饱含深情,融情入景,写下这首诗寄予她。
参考资料:完善
1、
刘逸生.王安石诗选:香港三联出版社,1983:137-138
赏析
王安石是一位大政治家,也是一位有丰富感情和平凡心的平常人。他这首借送弟兼寄女儿的诗,充分表现了一个兄长、一个父亲对亲人的深厚感情。这首诗实是写给女儿的,是为了送弟的缘故,来到龙安江边,触景生情,想起女儿出嫁时的复杂心情,不由得再次泪下沾衣。封建社会女子出嫁后,与父母的关系就疏远了,骨肉分别,给父亲的心灵是个不小的打击,但孩子的家庭幸福又是父母所期盼的,因而分别时心情十分矛盾复杂。在封建社会的传统文化背景下,很少有父亲如此真实地表露对女儿出嫁的种种无可名状的心态,王安石却深切真实地写出了一个平凡的父亲的心情。
诗的前两句说来到江边送弟,同样的荒烟凉雨,同样的骨肉分离
简析
《送和甫至龙安微雨因寄吴氏女子》是一首七言绝句。诗的前两句说来到江边送弟,同样的荒烟凉雨,同样的骨肉分离,这种场面又一次经历,怎不让人泪下沾衣;后两句说,除了春风吹绿沙滩这一点与当年不同,一切都和当年送女儿出嫁时一样的让人伤感。这首诗由送别弟弟的种种相似情景,勾起对女儿的深深思念,融情于景,深切真实地写出了一个平凡的父亲的心情。
王安石
王安石(1021年12月18日-1086年5月21日),字介甫,号半山,谥文,封荆国公。世人又称王荆公。汉族,北宋抚州临川人(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),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、思想家、文学家、改革家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欧阳修称赞王安石:“翰林风月三千首,吏部文章二百年。老去自怜心尚在,后来谁与子争先。”传世文集有《王临川集》、《临川集拾遗》等。其诗文各体兼擅,词虽不多,但亦擅长,且有名作《桂枝香》等。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共传之诗句莫过于《泊船瓜洲》中的“春风又绿江南岸,明月何时照我还。” 1921篇诗文 759条名句
永遇乐·落日熔金
李清照〔宋代〕
落日熔金,暮云合璧,人在何处。染柳烟浓,吹梅笛怨,春意知几许。元宵佳节,融和天气,次第岂无风雨。来相召、香车宝马,谢他酒朋诗侣。(熔金 一作:镕金)
中州盛日,闺门多暇,记得偏重三五。铺翠冠儿,撚金雪柳,簇带争济楚。如今憔悴,风鬟霜鬓,怕见夜间出去。不如向、帘儿底下,听人笑语。(撚 一作:捻)
水调歌头·送杨民瞻
辛弃疾〔宋代〕
日月如磨蚁,万事且浮休。君看檐外江水,滚滚自东流。风雨瓢泉夜半,花草雪楼春到,老子已菟裘。岁晚问无恙,归计橘千头。
梦连环,歌弹铗,赋登楼。黄鸡白酒,君去村社一番秋。长剑倚天谁问,夷甫诸人堪笑,西北有神州。此事君自了,千古一扁舟。
赤壁赋
苏轼〔宋代〕
壬戌之秋,七月既望,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。清风徐来,水波不兴。举酒属客,诵明月之诗,歌窈窕之章。少焉,月出于东山之上,徘徊于斗牛之间。白露横江,水光接天。纵一苇之所如,凌万顷之茫然。浩浩乎如冯虚御风,而不知其所止;飘飘乎如遗世独立,羽化而登仙。(冯 通:凭)
于是饮酒乐甚,扣舷而歌之。歌曰:“桂棹兮兰桨,击空明兮溯流光。渺渺兮予怀,望美人兮天一方。”客有吹洞箫者,倚歌而和之。其声呜呜然,如怨如慕,如泣如诉;余音袅袅,不绝如缕。舞幽壑之潜蛟,泣孤舟之嫠妇。
苏子愀然,正襟危坐而问客曰:“何为其然也?”客曰:“‘月明星稀,乌鹊南飞’,此非曹孟德之诗乎?西望夏口,东望武昌,山川相缪,郁乎苍苍,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?方其破荆州,下江陵,顺流而东也,舳舻千里,旌旗蔽空,酾酒临江,横槊赋诗,固一世之雄也,而今安在哉?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,侣鱼虾而友麋鹿,驾一叶之扁舟,举匏樽以相属。寄蜉蝣于天地,渺沧海之一粟。哀吾生之须臾,羡长江之无穷。挟飞仙以遨游,抱明月而长终。知不可乎骤得,托遗响于悲风。”
苏子曰:“客亦知夫水与月乎?逝者如斯,而未尝往也;盈虚者如彼,而卒莫消长也。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,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;自其不变者而观之,则物与我皆无尽也,而又何羡乎!且夫天地之间,物各有主,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。惟江上之清风,与山间之明月,耳得之而为声,目遇之而成色,取之无禁,用之不竭。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,而吾与子之所共适。”(共适 一作:共食)
客喜而笑,洗盏更酌。肴核既尽,杯盘狼籍。相与枕藉乎舟中,不知东方之既白。